溧阳地方税务局
溧阳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国、地税机构分设时组建,为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,下设一个稽查局、九个基层分局,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85人。负责溧阳市地方税收,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、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。
溧阳市地方税务局自组建以来,连续10年超额完成各项征收任务,累计为国聚财21亿元。尤其是近几年来,新一任领导班子以坚持税收服务经济大局为落脚点,把提高地税人的素质和注重地税人的自由、全面发展作为地税工作的目标,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税,规范内部管理,地税各项工作捷报频传,地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逐年提高,2002年—2004年连续三年在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获“突出贡献奖”,2001年获常州市先进集体,2001年—2002年获“江苏省文明行业”,2003-2004年获“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”。所属的一个稽查局、九个分局中有一个国家级文明税务所、三个省级文明税务所、一个省级青年文明号。
队伍素质全面提高
千古兴业,关键在人,溧阳市地税局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,不断探索提高干部素质的新路子: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;采取激励机制,鼓励干部自学,有146人次参加在职学习;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到江苏省税务学校培训,先后邀请南京审计学院教授、苏州大学教授、广州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等作专题讲授;出台了《溧阳市地税局关于实行告诫和待岗的暂行规定》;参加野外拓展训练;组织税务干部到江苏省第七监狱进行警示教育;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。目前,地税干部由1994年的101人,增加到185名,党员由36人发展到141人。所有税务干部计算机都达到一级以上。大专以上学历155名,占84%,本科38名,占21%,研究生1名,博士生1名。获常州市劳动模范3人,常州市立功者称号4人,获三等功22人次。
依法治税不断加强
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。多年来,溧阳市地税局始终坚持内外并举,重在治内,以内促外的原则,一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。针对税收征收、管理、稽查三个重要环节,建立执法责任制,加强执法监督检查,坚决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,成立了涉税案件审理委员会。二是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,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,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专项检查,先后对集贸市场、私房出租、银行、建筑业、餐饮业等进行专项检查、严厉查处做假帐、假申报等偷逃税行为,畅通群众举报涉税案件渠道。2001年—2004年,共检查各类单位1402户,查补收入3336.01万元,入库3272.01万元,入库率98%,处罚率34%,受理举报121起,查补收入243.85万元。三是为纳税提供优质服务。溧阳市地税局将办税服务质量、标准、内容和规定办理时间全部向社会公示,并作出公开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,简化办税环节,为纳税人提供全过程、全天候服务,真正做到贴近式、人性化,把纳税人满不满意作为税收服务的工作标准。溧阳市地税局还把税后检查改为税前上门服务,实行纳税评估,帮助企业理顺财务帐目。
内部管理逐步规范
溧阳市地税局从规范化管理入手,保证内部管理有章可依,每季度一次严格考核,确保内部管理不流于形式。制定出台了《溧阳市地税系统规范化管理综合考核办法》,办法涵盖税政、征收、稽查等所有地税系统的岗位职能和工作标准。在后勤保障方面,制定了《溧阳市地税局接待工作暂行规定》、《溧阳市地税局车辆管理办法》、《溧阳市地税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》等16种相关制度规定,坚持内部经费使用审计制度和基建工程招标制度。为确保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,该局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,并做到考核有记录,情况有通报,整改有措施,使内部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税收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
按照“集中登记、属地管理、一级稽查”的总体要求,以“信息化加专业化”为向导,收缩和调整基层征管机构,取消了全职能征管分局,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。组织学习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,开展税务登记验证和清理漏征漏管户,加强发票管理,大力推广税控装置,目前,全市有电脑税控装置293台,普通税控机300多台,城区已有1006户个体工商户实行了划卡征收。税收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,目前,全系统拥有电脑185台,配置服务器11台,租用专线9条,局域网和溧阳地税网站全面建成。自2001年—2004年,全系统税收征缴率99%,同时,各项基金、费征收取得显著成绩,尤其是从2001年开始征收社保费,征缴率均保持在97%以上。